憲法訴訟法相關修法三讀通過。圖/台視新聞
憲法訴訟法相關修法三讀通過。圖/台視新聞

大法官擁有解釋憲法的最高權限,總額15人,但因為在野黨杯葛,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未能順利審查,現任大法官僅剩8人,藍白兩黨今(20)天在立法院強勢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之後參與的評議大法官人數最少要10人,違憲宣告則必須至少9人,還拉高大法官作成判決及暫時處分門檻。對此司法院表示遺憾,並說此舉將造成運作困難,且少數制約多數,將影響審判效率及人民權益。

《憲法訴訟法》相關修正案在今晚18點09分三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通過內容包括,憲法法院參與的評議大法官人數,最少要10人,違憲宣告則必須至少9人,民眾黨版本再加上,如果大法官有缺額必須要在2個月內補足提名,還有在大法官做出判決跟暫時處分時,由大法官現有總額半數同意,改成2/3以上同意。

對此司法院表示,本次立法委員提案修法內容,觸及憲法法庭程序自主運作,嚴重影響大法官職權行使:修正條文將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改為至少10人,遇有大法官因卸任、辭職、免職或死亡,而未及補足缺額時,恐將因大法官不足10人,而無法進行評議並作成裁判,且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必須有9人以上,在大法官人數未補齊之前,將造成「極少數即得制約多數」的情形;縱大法官缺額全數補足,高門檻的評決人數要求,仍易導致審案效率降低,不利於人民基本權利的保障。

司法院認為,維持憲訴法原規定於憲法訴訟實務運作並無窒礙,對於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憲訴法修正案,將造成憲政機關運作上的困難,深表遺憾。

責任編輯/林均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