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人租屋時,電費收費公平合理,內政部昨(4)日報告租屋電費新制,預計7月15號正式上路,房東如違反規定超收電費者,可處3萬至30萬元罰緩。

地政司表示,預計7月15號上路的新制重點包括,以用電度數計費,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每度平均電價,所抽取的電費不得超過電費單的每期電費總額,而公共設施電費未申請分攤併入租屋的房東,也不得額外收取。

租屋新制15日上路 房東超收電費恐罰30萬

此外,房東也有義務提供電費資訊,也就是說,房客可以自行向台電申請查詢電費資訊,而若房東違反規定超收電費,房客得已向縣市政府或消保官提出申訴, 若不改正可處3至30萬元罰鍰,提醒房東勿以身試法。

台視新聞/宋相伶 責任編輯/黃靜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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