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總處今(27)天表示,行政院業核定114年(西元2025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其中3天以上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總共有6個,分別為農曆春節假期(9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3日)及國慶日(3日)等。
人事總處指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規定,農曆除夕前一日為上班日者,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除特殊情形外,以於次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農曆除夕前一日(1月27日)適逢星期一,調整為放假日,於2月8日(星期六)補行上班,又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無須調整。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的放假,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應依該部規定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