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口罩令將全面解除。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5/19口罩令將全面解除。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原規定進入醫療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將於19日全面解禁,調整醫療照護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今(17)天列出6情況,建議民眾仍要配戴口罩。

疾管署表示,鑑於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供民眾及醫療照護機構使用。

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如下:

一、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二、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三、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四、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五、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



六、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


建議配戴口罩六情況。圖/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

進入醫療機構建議配戴口罩。圖/疾管署提供

責任編輯/曾以馨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