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污,成為近年極需改善的國家議題,因此環境部預告修正「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將加嚴細懸浮微粒(PM2.5)、懸浮微粒(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污染物濃度標準。
環境部說明,細懸浮微粒(PM2.5)的標準,將從年平均值15微克每立方米(µg/m3)加嚴至12 µg/m3。另外也將修正,各縣市轄內所有監測站須全數符合標準,才能劃定為二級空氣污染防制區,取代過往以所有測站濃度平均值,判定達標與否的方式,逐步落實全民呼吸健康平權。
環境部指出,這次修正後,我國空氣品質標準將朝向世界衛生組織所訂目標邁進,其中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鉛(Pb),皆已達世衛最終目標或世界最嚴標準;PM10及PM2.5也較日本、韓國、香港及中國大陸嚴格;二氧化氮(NO2)及臭氧(O3)則與日本、韓國等鄰近國家相當。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