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敬敏遭聯盟禁賽15場、戴維斯則禁賽20場及罰款新台幣35萬元。圖/翻攝自Facebook@newtaipeikings
楊敬敏遭聯盟禁賽15場、戴維斯則禁賽20場及罰款新台幣35萬元。圖/翻攝自Facebook@newtaipeikings

台灣職籃P.LEAGUE+新北國王球星楊敬敏因桃色風波,宣布離開球場,「新台灣人」戴維斯則因與前妻發生口角衝突,遭依傷害罪起訴。P. LEAGUE+今(9)日召開紀律委員會,會中裁定楊敬敏禁賽15場、戴維斯禁賽20場及罰款新台幣35萬元,於本季開幕戰開始執行。

P.LEAGUE+召開紀律委員會,邀集愛爾達電視董事長陳怡君、中華民國棒球協會副理事長趙士強、NOWnews副總編輯張勵德、桀彬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江皇樺等4名公正人士擔任紀律委員,共同討論新北國王球員楊敬敏及戴維斯季外違反聯盟規章之個人事件的後續懲處,考量是否觸法以及對聯盟形象所造成的傷害。

針對楊敬敏事件,依聯盟賽事章程第一章2.2.2.6「影響聯盟形象,由紀律委員會依情節輕重於判斷。」經紀律委員會討論,考量楊敬敏球星身份於聯盟具指標意義,行為已嚴重影響聯盟形象及品牌價值,處以禁賽15場,將於G001新北國王 vs. 臺北富邦勇士開始執行。另,因此事件未涉及司法問題因此不進行罰款,此外,聯盟強烈建議球團於禁賽期間不予支薪,達到懲戒效果。

針對戴維斯遭刑事起訴,依聯盟賽事章程第一章2.2.2.8「刑事起訴,罰款並禁賽15~25場。」經紀律委員會討論,因此事件已觸法及考量近幾年國內外職業運動的家暴狀況及處理方式,一致決議禁賽20場及罰款新台幣35萬元整,禁賽場次將於G001新北國王 vs. 臺北富邦勇士開始執行。此外,聯盟強烈建議球團於禁賽期間不予支薪,達到懲戒效果。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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