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泡湯美食勝地,少不了烏來老街,但老街巷子狹小,假日行車不易,有店家就因此爆發衝突!一名男子開車行經烏來老街一家烤雞店,攤商提醒他開車小心,沒想到男子卻惡言相向,攤商老闆娘一氣之下往車內「丟燒雞」 ,遭起訴公然侮辱罪。

婦往車內「丟燒雞」 駕駛下車推人 雙方均起訴

每逢假日,烏來老街觀光人潮絡繹不絕,今年清明連假期間,一名男子開車行經烏來老街一家烤雞店,攤商提醒他開車小心,不要撞到攤位,沒想到男子卻惡言相向,雙方爆口角衝突,一氣之下,攤商老闆娘拿起手裡的燒雞往對方車內丟,車內男子也氣沖沖的衝下車,動手推了攤商老闆娘。

檢察官認為攤商「丟雞」的這動作,足以貶抑他人、影響他人人格,依公然侮辱罪起訴,而由於男子也有動手推人,被依傷害罪起訴。

攤商老闆娘將燒雞往對方車內丟,雙方爆衝突。圖/台視新聞

丟燒雞進駕駛座「貶抑他人」 婦公然侮辱起訴

對此律師何孟臨表示:「今天你對他丟雞的這個行為,你就是要讓他在大庭廣眾下面難堪嘛,所以當然是有所謂的侮辱的犯意。」

何孟臨也提到,甚至在過往的實務見解裡面認為,跟對方吵架吵到一半,拿自來水管去潑對方,把對方潑的全身都是濕的,讓所有的鄰居都看得到,這樣子的行為也構成所謂的暴行侮辱。

車內殘留烤雞肉渣與油漬。圖/台視新聞

美味的燒雞,這回成了攻擊的武器,律師也強調,若大庭廣眾下朝他人亂丟東西,無論是不是美食,都有可能造成侮辱、影響人格尊嚴,一定要謹慎小心。

新北/吳玟誼、班瑪旺嘉 責任編輯/傅珮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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