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發布嚴正聲明。圖/翻攝自FB@naaroc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發布嚴正聲明。圖/翻攝自FB@naaroc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10日提出質疑表示,大直基泰起造、承造、監造大有問題,其中設計與監造都是同一人,更讓她痛批「球員兼裁判」,但貼文引起網友炸鍋,甚至有不少人要求她「發言前要先理解法令」。而今(11)日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也發布嚴正聲明,直指高嘉瑜委員誤解建築師職業之權責,言論影響建築師甚鉅,期盼高嘉瑜委員能有善意回應並即時公開澄清。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嚴正聲明全文:

全國建築師公會對於高嘉瑜委員誤解建築師執業之權責,且對外發表之言論嚴重影響建築師聲譽至鉅,本會深表遺憾。

一、按建築法及相關法令之立法意旨,建築物之興建區分起造人、設計人、監造人及承造人。承造人須設負工地施工責任之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各相關人等依法各司其責,要無疑義。另設計人及監造人職責及功能不同,可以為同一人非法所不許,合先敘明。

二、我等建築師無不秉持專業,兢兢業業從事建築物設計及監造工作。建築師對承接設計之建築物,除符合委託人之使用需求外,多年來,對美化都市景觀、提升都市形象、亦具有正面之助益。

三、次按《建築師法》之規定,建築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建築物及其實質環境之調查、測量、「設計」、「監造」、估價、檢查、鑑定等各項業務。建築師辦理建築物「監造」業務,係為實現建築師「設計」之理念。建築師監造內容尚不包含工地現場之施工方法、工程技術、工作程序及施工安全。唯為確保施工時之公共安全,承造人應依法設置專任工程人員、工地主任,上開人員除督導工人按圖施工之實質「監工」外,亦須負承攬工程之施工責任,此與建築師之「監造」行為有別,另依法院相關判決之實務見解,監造並非監工,亦有案可稽。

四、基泰建設建案造成大直民宅坍塌不幸事件,承造人是否有完整之施工作業程序?施工品質是否有完整的查驗?是否發包給專業連續壁廠商並遵照施工規範施作?上開疑義均有待鑑定或法院查明後釐清。

五、本案工地施工不實造成災變,已是不爭之事實,此施工責任由承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負責,亦至為明確。倘責任查明應歸屬建築師,我等建築師亦會勇於承擔絕不迴避。惟高嘉瑜貴為立委,對相關法令卻一知半解,遽爾一昧指責建築師諸多之不是,造成社會輿論對建築師之誤解,實屬不智。

六、綜上,由於高嘉瑜立委之言論已對建築師造成實質傷害,本會為維護全體建築師之聲譽,特此聲明,期待高委員有善意的回應外,即時公開澄清!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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