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建設強調,絕不會以住戶簽署合建意向書為由,規避相關賠償責任。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基泰建設強調,絕不會以住戶簽署合建意向書為由,規避相關賠償責任。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基泰建設位在台北大直的新建案施工不慎,造成鄰近民宅傾斜下陷,基泰建設提供每戶5萬元慰問金,不過爆出發慰問金的同時,夾帶「合作興建意向書」,不僅讓受災住戶氣憤,議員也痛批基泰惡劣。基泰發布重訊強調,公司絕不會以受災居民已簽署意向書為由,規避相關賠償責任。

台北市議員林珍羽昨(8)天在臉書發出基泰合作興建意向書內文,合建條件包含,以舊建物一坪換回新建物一坪、地下室平面車位一台等,並提到簽定意向書後,住戶不能與第三人簽定任何意向書或透露,雙方如果認為合建案窒礙難行,其中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解除事宜,最後又註明意向書僅表示合建條件及合建意願,不具有合建契約效力,要以簽定正式合建契約為準。

合建意向書內容。圖/翻攝自Facebook@林珍羽

林珍羽批評,基泰竟然在造成居民家產塌陷無家可歸的狀態下,請住戶簽合作興建意向書,惡劣至極,也有受災住戶覺得傻眼,認為基泰好像想要趕快脫罪。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昨晚受訪時也直言,基泰必須要檢討,且發生這樣的問題,住戶對基泰的施工品質一定有疑慮,慰問是慰問,意願書的部分是後續的工作。

對於被質疑想跳過賠償再賺一筆,基泰昨晚發布重訊澄清,公司承諾會負起相關責任,盡全力協助受災戶重建家園,因此在慰問受災戶,有居民主動提出合建的意願時,會先以意向書方式收集意願,若受災戶同意,協議內容絕對公開透明,可攤在陽光下,受政府和外界檢驗。

基泰強調,意向書與相關賠償責任係屬二事,公司絕對不會以受災居民已簽署意向書為由,規避相關賠償責任。

針對基泰的回應,林珍羽表示肯定,也樂觀其成基泰能修改意向書簽定後不得對雙方以外第三人透露規定,他也建議基泰優先針對住戶安置及賠償責任達成共識後,再進行公開說明會向受災居民正式說明,而非私下探意願。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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