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監察院糾正,外交部發布聲明。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遭監察院糾正,外交部發布聲明。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去年屢屢爆出柬埔寨打工詐騙案,震驚台灣社會,今(21)天監察院認為,外交部並無意識到案件嚴重性,通過糾正外交部、高雄地檢署;對此外交部發布聲明澄清,並無監察院所稱未意識到案件嚴重性、未積極救援情事。

監委葉大華透過新聞稿指出,因近年國人遭誘騙赴柬埔寨等境外求職工作遭囚陷困,外交部未積極掌握柬埔寨人口販運國際情勢並意識到國人求助案件嚴重性、高雄地檢署於發布破案新聞影片時,未詳加查證影片之真實性及落實去識別化,監察院通過糾正外交部、高雄地檢署。

監察院通過糾正外交部、高雄地檢署。圖/台視新聞

外交部則透過聲明回應,自110年年中起,外交部陸續接獲零星赴柬埔寨工作國人遭人身自由限制等求助個案,除第一時間責成駐外館處積極協助外,由於相關案情涉及跨國刑事犯罪,外交部也積極與國內警政單位合作,擬循國際警政的管道協處。

另一方面,外交部為防微杜漸,避免國人受騙事件持續發生,自110年起即多次透過發布新聞及旅遊警訊,以及舉行例行記者會等多重管道,提醒國人警覺海外求職陷阱,避免受騙,並無監察院所稱未意識到案件嚴重性、未積極救援情事。

外交部指出,111年3月網紅Bump拍攝國人在海外遭囚脫困影片,引起國人關注,而4月間國人遭騙赴緬甸及柬埔寨等地的類似求助事件開始陸續增加,鑒於問題嚴重且複雜,外交部除多次主動召開會議因應外,另積極配合政府成立的跨部會合作機制。

外交部列舉採取具體作為, 一、責成駐胡志明市辦事處(負責柬埔寨業務)於111年5月成立「柬埔寨緊急救援小組」,而駐緬甸代表處及駐泰國代表處也相繼於同年8月成立「緊急救援專案小組」,專案成員納入外交部、法務部、內政部移民署與警政署等派駐當地人員,加強與當地國警政、司法機關及相關NGO團體聯繫合作,設法掌握資訊,以及時營救受困國人。

二、外交部於111年6月召開「加強防範及因應國人遭誘騙赴東南亞落入詐騙陷阱跨部會會議」,邀集教育部、勞動部、僑務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移民署、法務部調查局、交通部觀光局、民航局等相關單位研商,決議就「營救協助」、「提醒宣導」、「防制遏止」三大面向著手,各相關部門除全力營救受困國人返國外,也規劃以具體防範作為,避免事態擴大。

三、行政院於同年8月8日及8月17日二度召開「國人受騙至海外從事犯罪工作涉及人口販運之因應作為」研商會議,決議由內政部警政署主政,而外交部也加入警政署成立的「跨境平台小組」,定期將相關駐外館處彙整的最新協處情形通報警政署。

四、外交部於同年10月召開「因應國人遭人蛇集團跨區轉移或丟包」跨部會會議,研商因應柬埔寨政府大舉掃蕩境內不法集團,詐騙業者將國人販賣、轉移至金三角、寮國及緬甸等地區之因應作為。

此外,政府為有效協助海外受困國人,在前述行政院召開的跨部會會議中,決議由內政部編列專款支應相關營救費用。因此,迄今涉及海外求職詐騙國人的救援經費主要由內政部專款支應,並依據內政部擬定的救助計畫審核撥款;而在實際營救作業上倘有不足,駐外館處再依「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予以協助。運用專款已成功營救甚多國人脫困返國。而駐外館處依據「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實施要點」提供的小額借支,因適用目的不同,故監察院指稱「使用率低且緩不濟急」的說法,應是誤解。

外交部強調,國人求助案件的通報資訊是否充分、當事人及其家屬意願、受困國家國情與法規、政情變化等因素,均將高度影響當事人脫困難易及營救程序,外交部及駐外館處一向兢兢業業辦理國人急難救助工作,每當接獲求助案件,即使資訊不足、營救困難,甚至幫派介入等,駐外同仁仍設法透過各種社群平台與當事人聯繫,透過駐在國官方、非政府組織及善心民間人士等多方管道積極營救,絶不致怠慢、輕忽或消極處理。

外交部說明,目前政府跨部會援助機制運作順利,已營救為數頗多之受困國人脫困返台,然而協助海外國人工作始終存在改善空間,外交部對監察院所提報告內容會虛心檢討,與相關部會進一步研商精進的對策與作法,強化部會間的協調與合作,早日協助受困海外國人脫困回台;同時持續並擴大宣導防制工作,致力從源頭阻絕國人遭詐騙受困海外案件再次發生。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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