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習管制人員現場勸導不願配合避難之王姓男子。圖/北市府提供
演習管制人員現場勸導不願配合避難之王姓男子。圖/北市府提供

萬安46號演習今(24)日下午1點半在北部正式登場,但內湖區有一名車主拒絕配合疏散避難,北市府開出這次萬安演習首張裁罰通知!

北市府表示,今天下午萬安46號演習期間,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同仁在內湖路上某室外停車場,發現一名23歲王姓男子下車後在停車場內來回走動,經警方多次勸導、指示避難,王男皆未配合,持續逗留於室外停車場。

北市府表示,由於違規事實明確,警方依照違反民防法第25條送辦,詳細金額仍待民防管制中心收到內湖分局的資料後,依照違法情節進行裁罰。

內湖分局提醒民眾,萬安演習警報發放後,應迅速關閉門窗,熄滅燈火,實施避難;出門在外之民眾應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揮儘速進入避難處所避難,行駛中的車輛均應立即靠邊停放,人員下車接受警察及民防人員指導,進行防空疏散避難。

若經規勸仍未能配合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時,依據民防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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