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董事長郭台強2010年投資導演魏德聖電影《賽德克.巴萊》,但現在他指控魏德聖積欠4500萬元,並透過法院向魏德聖旗下「果子電影」、「米倉影業」發出強制執行命令,可能將遭到查封。魏德聖則發出聲明表示,郭台強奪走《賽德克.巴萊》版權和8.8億票房分帳,甚至誘騙自己簽下4500萬元借款本票,讓他氣得提出反訴,直言「沒什麼好輸的了!」
對此中影公司今(20)天發出新聞稿駁斥,強調本事件乃單純之民事借貸,無任何欺騙或不法,還向魏德聖喊話,「現實上的借貸債務還是需要面對與解決」。
中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新聞稿
有關果子電影有限公司與魏德聖導演民國112年07月19日聲明稿提及之有關賽德克巴萊版權及渠等二人欠款新台幣4500萬元始末說明如下:
壹、賽德克巴萊電影版權部分
一、緣賽德克巴萊電影製作公司果子電影有限公司(下稱果子公司)及 Eagle Will limited.)因拍攝該片,支出及負債數億元,因而尋求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及郭董事長投資協助,郭董事長本於對文化產業支持及敬佩魏德聖導演的崇高理想,故同意投入資金,完成本片製作。
二、基於上述緣由,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影文創股份有限公司出資設立中影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影國際公司)由中影國際公司以5億5191萬2100元購入赛德克巴萊電影版權,並依約支付價金給Eagle Will limited.公司及果子公司(扣除墊償所有負債),款項匯入果子公司指定之第一銀行安和分行帳戶。就此部分,中影國際公司均有相關款資料及三方簽署之契約為憑。
三、果子公司並認購中影國際公司1500萬股種特別股200萬普通股,間接享有該電影版權之利益。果子公司認購時,同意章程所載乙種特別股於中影國際公司淨值低於普通股股本時,由中影國際公司以新台幣1元收回價格,隨時收回。
四、賽德克巴萊影片於101年12月18日由計查核出具之所有收支明報告,中影國際的成本合計7億6365萬8982元,包括購入版本5億5191萬2100元,製作成本8922萬7822元及行銷支出1億2251萬9010元,雖然票房有8億餘元,然中影國際公司實際收入(含票房拆帳後收入、相關補助及助收入)共5億3727萬598元,尚虧損2億2638萬8384元。因而中影國際公司淨值結算亦低於普通股股本,果子公司發函同意依照章程,由中影國際公司以1元收回乙種特別股1500萬股,並指派人員參加特別股股東會,決議中影國際公司依程序收回乙種特別股股權(以上均有會計師查核並出具報告)。收回乙種特別股股權後,中影國際公司投資賽德克巴萊影片仍為虧損。
貳、果子公司與魏德聖先生欠款4500萬元部分
有關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果子公司與魏德聖先生間4500萬借款,因果子公司有資金周轉需求,因中影國際公司為公眾公司,不宜將資金貸與他人,乃由郭董個人投資公司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借款6500萬元給果子公司,100年8月22日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匯入果子公司台灣企銀永和分行帳戶。
果子公司因屆期法清償還款,104年果子公司以持有中影國際公司之200萬股普通股,作價抵銷2000萬元,剩餘4500萬元債改由果子電影有限公司與魏德聖個人負連帶清償責任,並共同簽發本票,期間因無力清償,故展延還款換票二次。就此部分,有契約及6500萬元匯款資料及相關契約為證。
參、果子公司與魏德聖先生積欠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款項,一直以來,鑫鴻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等待著魏德聖先生及果子公司善意處理解決,結果多年來並無相關還款之進展或方案提出,無奈之餘,僅能訴諸法律請求返還欠款。
本事件乃單純之民事借貸,任何欺騙或不法,如有任何人道聽塗說、杜撰虛妄,散布不實,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名譽之事者,或涉及其他不法行為,將依法訴究。
最後,我們理解影視產業的不景氣與投資風險高,亦敬佩魏德聖先生有崇高理想去創作,為文化發展努力與貢獻。但是現實上的借貸債務還是需要面對與解決,而非佔用大眾媒體使簡單問題複雜化,浪費社會資源於私人權利義務間的問題。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