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法新規禁「師生戀」。示意圖/台視新聞
性平法新規禁「師生戀」。示意圖/台視新聞

行政院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增訂文字,明文禁止「師生戀」,包含私下約會、看電影,還有過於親暱的稱呼都可能觸法,情節嚴重者,校長跟教職員最重可處終身解聘,最快8月上路。卻被外界質疑,如果學生已成年,交友關係是否該被法律約束?也有學者認為,何種態樣違反專業倫理,其實很難定義,把專業倫理提升到法律位階,反而會產生解釋上的灰色地帶。

台灣MeToo浪潮也湧入校園,政院拍板的「性平法」修正草案,增訂文字禁止「師生戀」,避免權勢性騷,但也引發外界質疑,如果學生已經成年,跟教職員的交友關係,法律到底該不該管。

街訪學生認為,喜歡就好,不用特別去管這些;不過也有人說,「在教育方面來講,是沒有那麼妥當,所以覺得有這樣子相關的法案,是有幫助的」。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秘書長李昭瑢指出,這一點是完全跟年紀無關,因為如果修你的課等等,恐有分數上面影響到的部分,這個就是權勢。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則表示,通姦罪都宣告違憲,大法官的理由就是說,成年人的性自主權,只是談戀愛或者是也沒有婚姻關係,只是師生。

根據草案內容,「師生戀」的可能態樣,包含私下約會逛街、看電影,稱呼過於親密,還有性行為等踰矩情形通通都算,一旦越過界線,情節嚴重者教職員可以被終身解聘。

違反專業倫理難界定 學者:恐有灰色地帶

但學者指出,何種樣態違反專業倫理,其實很難定義,把專業倫理提升到法律位階,可能產生很多解釋上的灰色地帶。

廖元豪說,「法律要這樣規範,確實要規範的很清楚,它的理由跟要件,要寫的非常明確」,如果是性行為,包括刑法上有一些強制猥褻行為,這比較好規範,但戀愛很難管,「第一個我覺得要去定義清楚,什麼是『戀』;第二個是師生,怎麼樣的師生,是不是沒有指導或授課,就通通可以了呢?」 

哈佛、牛津都禁師生戀 可參照訂明確規範

不過,國際上許多歐美名校也禁止「師生戀」,包含哈佛大學、愛荷華大學、加州大學等9分校,以及英國牛津大學,都禁止教授與指導學生發生親密關係或戀情,台灣校園也可參照他國,訂出明確的「師生戀」規範。

如何保障師生關係、維護校園倫理,接下來大學如何執行,是另一個考驗。

台北/陳酈亭、林益新 責任編輯/殷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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