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板橋幼兒園涉嫌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案,共36名家長提告,日前新北地檢署公布幼童毛髮檢驗結果是「均未檢出」,今(12)天偵查終結,全案為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提出三點不起訴說明,第一點、本案幼兒園並無刪除監視器錄影內容之情事,其於4月中旬因其他原因拆除教室監視器,並非為了湮滅證據;第二點、並無證據足認幼兒園有何不當管教且導致13名幼童受有傷害或有至妨害身心健全或發育之結果;第三點、並無證據足認幼兒園人員有餵食幼童不明藥物或含有不明藥物之彩虹藥水。

因此,本案幼兒園的園長即彭姓實際負責人及幼保員9人,經檢察官詳加調查後,認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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