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國民黨議員黃永昌才剛完成登記,準備挑戰六連霸,近日新北地檢署卻接獲檢舉,他涉嫌透過樁腳向選民發放市價約160元的關廟麵,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今(8)日開庭裁定黃永昌10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黃永昌遭檢舉違反《選罷法》一案,檢方昨(7)日前往該其與相關被告8人住居所、服務處、公司辦公處所及工廠等8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文書、電磁紀錄及大量尚未發送、疑供賄選使用之關廟麵等證物,另通知證人21人到案說明。
經訊問後,檢方認黃永昌涉《選罷法》第99條第1項對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7名被告則分別諭知以10萬元、15萬元、30萬元、100萬元不等之金額具保,或命限制住居。
新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認黃永昌犯罪嫌疑重大,裁定100萬交保,同時限制出境出海8月 ,並不得與尚未到案之證人有直接或間接之接觸往來。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編輯/黃于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