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建民赴警局報案。圖/翻攝自汪建民臉書
汪建民赴警局報案。圖/翻攝自汪建民臉書

一名女網友近日在Dcard上指控,曾遭現年55歲的藝人汪建民性侵,稱19歲當年被騙到汽車旅館,將她拉起推到床上後無套性侵,還逼她叫「哥哥」,讓她仍服用著身心科的藥。對此,藝人汪建民第一時間否認,並稱願意出面對質,隨著女網友2度更新文章,汪建民於昨(6/30)日晚間奔大安分局報案,再次強調「我記憶中真的沒這件事!」

一名女網友3月份曾發文指出,用交友軟體認識「汪姓藝人」,上車後卻開始撫摸她的大腿,且慢慢往上摸,摸胸、私密處、接吻,後續更到汽車旅館性侵,並一邊要她喊「哥哥」。而遭大量網友指控的汪建民第一時間否認,該名女網友接著就直接點名「汪建民先生,你真的忘記我了嗎?那個被你獸性大發時壓在下方的19歲女生」。

然而,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汪建民昨晚9點半直奔大安分局,原本想備案,但因警方說沒有備案、只有報案,因此他決定直接報案提告,警方表示,會將此案送交由電信警察找出該名女網友釐清。

汪建民受訪時表示,「我一直在回想,沒有這個人、這件事,真的沒有,所以我也想知道原因」;他還說,不會說自己坦蕩,但如果有,自己一定會承認,更何況對方寫的內容已觸及法律,這種事不能私下發文攻擊就算了。

汪建民也指出,該名網友的發言對他影響很大,提告不是逼她,只是希望出來把話說清楚,「如果是我的責任,我會負責,但我記憶中真的沒這件事」。

※台視新聞提醒您,遭受性騷擾時,請立即撥打110報案或113保護專線諮詢

責任編輯/殷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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