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進入暑假旅遊旺季,我國目前尚未有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加熱菸」,禁止攜帶進入國內,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00萬元罰鍰。
菸害防制法於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我國目前尚未有經衛福部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加熱菸,禁止攜帶進入國內,各海關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已嚴格執行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
國健署表示,截至112年6月14日止,經海關移請衛生局查處旅客違法攜入加熱菸案件共69件,其中68件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1件完成裁處,開出罰鍰新台幣5萬元整。各海關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國健署也函請交通部觀光局、財政部關務署以及各旅行觀光協會協助加強宣導,請旅客勿在國外購買加熱菸攜帶入境,以免違法受罰。
另外,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合作進行網路監測與實體店面查稽,截至112年6月14日止,疑似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案件數計177件(違反販賣150件、違反展示9件、違反廣告18件),已進入行政調查程序中。
國健署指出,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福部核定通過的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製造、輸入業者最高可處新台幣5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處新台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使用者處新台幣2千元至1萬元罰鍰。
接近暑假旅遊旺季,國健署長吳昭軍呼籲民眾出國旅遊應注意菸害防制法規定,勿因自用、幫親朋好友代購或跑單幫而攜帶加熱菸入境,以免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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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苡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