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廠。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核三廠。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原能會公告,今(24)日完成核三廠除役計畫審查作業,後續等待台電公司提出環保署認可的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資料,經原能會確認符合核管法第23條規定,原能會就會依法辦理核發核三廠除役許可相關事宜。

原能會表示,核能電廠除役是各界關切的議題,目前核一、二廠均已進入除役階段,核三廠兩部機運轉執照也將分別於113年7月及114年5月屆期。

原能會提到,自110年7月收到核三廠除役計畫後,即參考核一、二廠除役計畫審查經驗,妥善規劃本案審查與公眾參與事宜。

110年8月完成程序審查,確認申請文件符合應備要件後,由外部專家學者與原能會同仁組成專案審查團隊開始進行實質審查,經嚴格審查,確認台電公司已就除役關鍵事項進行適當評估及規劃,於112年4月完成審查作業。

為落實公眾參與及資訊公開,原能會表示,審查期間也將除役計畫函請地方政府及有關機關提供意見,並透過邀請地方公眾至核電廠實地查訪、舉辦地方說明會、拜訪地方代表等各種方式,聽取地方鄉親及公民團體的意見,納入除役計畫審查作業的參考。

作為核能安全管制機關,原能會強調,除嚴格審查除役計畫外,並持續監督台電公司依除役計畫執行除役相關作業,為民眾安全把關。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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