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衛生局前往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稽查,查獲過期巴沙魚39噸。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中市衛生局前往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稽查,查獲過期巴沙魚39噸。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台中市政府日前接獲民眾檢舉,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儲存過期巴沙魚(鯰魚),銷售給加盟商及提供消費者食用,市府前往現場稽查發現,共查獲逾有效期限的巴沙魚總重約39,000公斤,已立即全數封存,遏止逾期產品流入市面,全案也將移地檢偵辦。

中市衛生局前往西區某連鎖餐飲業者稽查,查獲過期巴沙魚39噸。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中市衛生局今(14)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衛生局聯合南投縣與彰化縣衛生局昨(13)日啟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該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加盟業者(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及彰化縣員林店)等3家同步進行稽查,現場共查獲逾有效期限的巴沙魚總重約39,000公斤、芙蓉魚570公斤及醬(配)料等食材56.68公斤,已立即全數封存,遏止逾期產品流入市面,全案也將移地檢偵辦。

衛生局說明,該業者儲存及將過期品重新標示,販售給下游不知情的加盟商,涉違反刑事詐欺行為,以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可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此案因涉違反刑事詐欺行為,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 中市衛生局查獲過期巴沙魚39,000公斤。圖/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責任編輯/吳苡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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