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多元的新聞媒體有助於資訊傳播及提升民眾知的權力,是民主社會運作至關重要的環節,只是數位時代來臨,不少民眾會使用數位平台接收資訊,但是數位平台業者卻沒有讓演算法以及分潤方式透明化,使得台灣媒體產業受到衝擊。對此,法律界以及新聞界學者提出建議,期盼能透過立法的方式維護台灣媒體產業發展。

跨國數位平台「演算法」 恐衝擊台媒體發展

現代不少民眾都會透過Google、 Facebook以及Youtube等平台接收新聞資訊,但是這些跨國數位平台在大量使用台灣媒體內容的同時,也收集用戶資料進行演算法,再推薦更多內容給使用者,這無形中使得台灣媒體產業受到衝擊。

台大新聞所教授林照真表示,這些平台推播新聞的標準和國內新聞媒體的標準是不同的,數位平台在負面、八卦新聞及假新聞上的傳播更遠、更快,完全沒有守門的功能。

「推播標準不透明」 學者憂影響台新聞民主

學者對於這樣的狀況相當憂心,而國內四大新聞媒體公學會在文化部、數位發展部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協助下,已和Google以及Meta公司針對媒體議價、分潤機制進行協商會談,希望能讓演算法和分潤方式更加透明化。另外,也提出對數位平台徵收數位稅,讓數位平台和國內媒體有更平等的發展。

台科大專利研究所副教授陳衍任表示,假如真的打算課徵數位稅的話,可能必須透過立法的方式接受國會監督。政大法律系特聘教授王立達則說,數發部、NCC跟文化部確實開始重視這件事,也開始有所作為。

政府共同協助 盼演算法、分潤方式更透明化

學界、業界以及政府機關共同努力,期盼能讓台灣新聞媒體業者和跨國數位平台達成真正的平等協商,維護台灣新聞產業的健全發展。

台北/劉芝宇、黃明聖 責任編輯/吳苡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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