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15)日在行政院會報告「電動機車產業環境加值補助計畫」,行政院已核定經濟部所提112至115年規模達58.85億元新一期方案,將持續提供民眾購車誘因,推動整體電動機車數量,推動業者設置充換電站,完善電動機車使用環境,並持續辦理機車行低碳補助,使其會賣又能修,促進公正轉型。
經濟部為落實行政院公布的國家2050淨零碳排總目標,從112年至115年持續提供民眾購車誘因,以增加銷售動能,提高電動機車占比,補助重型及輕型等級每輛7,000元、小型輕型等級每輛5,100元;另外,環保署提供1,000元收購民眾汰舊換新購電動機車的碳權獎勵金。
為完善能源網路基礎建設,經濟部持續補助設置充換電站,衡酌電動機車區域成長性,引導業者提升非6都地區站點普及度,提升民眾使用便利性,降低民眾里程焦慮,並輔導業者於使用熱區擴充服務能量,使車主可交換到飽電電池,滿足使用需求。
相關補助補助。圖/經濟部
另外,擴大推動「機車行」轉型,經濟部持續提供相關培訓課程,提供取得第1階段受訓課程證書之機車行購置試乘車(每家上限6萬元)及維修診斷工具補助(每家上限5萬元),以降低機車行轉型經營門檻;另外,車廠也響應政策,自行承諾加碼銷售獎金及試乘車折扣。
107-111年推動電動車成果。圖/經濟部經濟部表示,推動電動機車產業迄今,累積豐碩成果,107年至111年累計補助民眾購車逾50萬輛,且電動機車保有量由0.8%提升至4.26%;充換電站截至106年僅有1,825站,107年至111年帶動業者設置3,553站,未來亦將加強廣度及深度,持續完善使用環境,並同時推動機車行轉型,提供相關受訓課程及補助,累計至今年已逾7,000家車行取得證書;電動機車政策推動至今成效顯著,下一階段仍將務實推動機車行公正轉型,帶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