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全國新增病例數持續下降,國內疫情穩定可控,指揮中心今(8)日宣布,12月10日起調整全國醫院探病者的篩檢措施,只要是沒有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不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的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但指揮中心提醒,有3種情況應避免到醫院探病,如果有探病的必要,就需持當日快篩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11月28日曾宣布,12月10日起有條件開放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探病者不論疫苗接種狀態,原則上應配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的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持續滾動檢視醫療應變措施,以及衡酌民眾探病需求與醫院防疫安全,因此調整全國醫院探病者的篩檢措施,12月10日起,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無須出具探視當日快篩陰性證明。
不過,如果有「有COVID-19相關症狀者」、「自主防疫期間」、「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這3種情況,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如有必要探病時,應出具探視當日快篩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提醒,由於醫院屬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疫情期間儘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仍有實地探視需求,探病者進入醫院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等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及病人健康安全。指揮中心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修正醫院相關管理規定。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