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進入倒數6天,中央選舉委員會指出,網路又有人持續造謠,製造及傳播「投票所30公尺內或外,都可錄影、監控民眾投票」等錯假訊息,試圖影響投票秩序,中選會提醒民眾切勿聽信而觸法,民眾若遇有此類如此惡意之選務造謠,可向檢警司法機關報案或舉發,好讓檢警司法機關予以依法究辦。
中選會指出,司法檢警機關在歷年以來的選舉過程中,就不斷強調,無論是投票所30公尺內外,直接或間接,若有妨害或擾亂投票順暢進行,或妨害民眾自由行使其投票權之不法行為,如叫囂、辱罵、監控、恐嚇、施以不法腕力等,按情節輕重,應依刑法第142條或第147條究辦。
尤其是,如於投票所30公尺內外架設手機或攝影器材,另從事選舉人或投票權人之錄影監控行為者,恐已涉嫌並構成妨害或擾亂投票罪之犯行,定會聯繫檢警司法機關予以偵辦。
中選會指出,投票日當天除了不可有競助選或從事拉票的活動外,若在投票所30公尺內、外逗留或徘佪不去,或不時對前來投票之民眾「比手勢」、「打躬作揖」或「講悄悄話」等疑似拉票或從事固票之人,選務機關也會立即通知監察小組委員,並請檢警司法機關列為偵查重點對象。
中選會最後提醒,選務謠言或耳語,諸如「電腦計票會做票」、「領票數未宣布」、「廢票數、無效票也都未公開」等等,都是錯假訊息。無論製造或轉傳,被人檢舉的話,檢警司法機關還是會依法處理,輕者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重者可能違反刑法或公職選罷法等各項法律規定外。
中選會提醒,錯誤訊息勿聽信、轉傳。圖/翻攝自臉書@cec.gov.tw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