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7)天拍板通過,有「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10條之2草案,針對技術創新,且具有關鍵地位的企業,提供創新研發支出的25%,或先進製程設備支出的5%,可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的所得稅,是史上最大的投資抵減方案。對此,半導體產業表示支持,樂見法案有助於半導體的創新發展。

厚植研發實力 史上最大投資抵減方案


「台版晶片法」提供25%的研發投資抵減等方案。圖/台視新聞


號稱「台版晶片法」的產業創新條例10之2修正草案,行政院今天拍板通過,針對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提供25%的研發投資抵減,以及5%的設備投資抵減,而且設備支出沒有金額上限,合計抵減總額不得超過當年營所稅額的50%。

經濟部長王美花說明,研發費用、研發密度須達到一定規模,明年繳交的稅率最少要繳到12%。同時強調政府重視的是在台灣做研發,並沒有限制只有台灣的企業。

這是政府史上推出的最大投資抵減方案,期盼能厚植國內研發實力,國外加碼投資,而產業界也樂觀其成。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台灣區總裁曹世綸表示,對此表達肯定和支持,台版晶片法案能夠幫助台灣的半導體產業,把先進的研發、製造及製程技術留在台灣。

不只半導體 重要供應鏈產業可望受惠

而不只半導體,王美花指出,下世代且在國際重要的供應鏈,如電動車、5G、低軌衛星等相關產業也可望受惠。草案送交立院後,力拚明年上路,盼助台灣供應鏈產業再創高峰。

台北/許芷瑄、張元杰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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