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涉嫌「大巨蛋」等4大弊案,董事長趙藤雄被檢察官依7大罪狀,求處24年徒刑,全案纏訟5年,今(28)天一審宣判,判處趙藤雄7年徒刑;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圖利30億台幣,判刑9年;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則是因為收賄,被判刑10年,全案一共31名被告,判決出爐仍可上訴。
官員、商界人士皆涉入! 4弊案合計起訴31人
針對整起遠雄4大弊案,北檢在2017年偵結,一共依7大罪狀起訴31人,趙藤雄求刑24年;前財政部長李述德和新北市議員周勝考,分別求刑10年,趙藤雄一開始以5.5億交保,之後聲請天天到警局報到,改為每週4次,又被增加保證金,一共繳交了10億天價保釋金,直到現在,每週都還是得到派出所報到,更被限制出境、出海。
遠雄4弊案纏訟5年 董座趙藤雄一審遭判7年、李述德判9年
纏訟5年,今天一審判決出爐,從行賄到掏空,涉案層面從政府高官到商界人士通通有,判決結果為,趙藤雄因為虛偽增資、行賄,被判 7年徒刑,兩個兒子無罪,李述德則因圖利了30億被判9年,周勝考因為收賄,被判處10年,徒刑通通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一審判決結果。圖/台視新聞針對判決結果,遠雄集團副總經理楊舜欽出面表示,非常遺憾,包含法院沒有採納的理由,一切都依法依約在進行,強調沒有從中獲取不當利益,收到判決書後,會研擬後續作為。
若遠雄決定不再上訴,在商場叱吒風雲的趙藤雄,就得以78歲高齡入監服刑。
台北/張彤、張士奎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