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薛瑞元今(30)日上午在立院回應,因為特別條例還在有效期限內,有許多事項需要指揮中心命令執行與收尾,所以指揮中心會存在到明年6月30日,這讓民眾疑惑是否代表新冠疫情至少要到明年,才有辦法從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降級。今日下午指揮中心記者會中,指揮官王必勝表示,指揮中心需在疫情好轉的4個條件下,才能決定是否宣布解散或降級。
王必勝表示,指揮中心是由行政院宣布成立,未來要解散也是由行政院做相關決定,而指揮中心的退場、降級的可能性都需要在疫情狀況好轉的前提下。
王必勝指出,解散的前提為「確診的數量、中重症的狀況、是否具有更有威脅性的變種病毒、整個新冠疫情流感化的程度」,如疫情狀況達到可以放心的階段、工作能常態化進行,可能有降級或解散機會,但時間還是需依實際狀況來決定。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