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昨(10)日將移工月薪調至新台幣2萬元,不過勞動部今(11)日也提醒,如果雇主之前已經和家事移工約定給予超過2萬元的薪資,不可片面將薪資調降為2萬元,否則除須負民事責任外,最重可能會被廢止聘僱許可。
勞動部拍板,自8月10日起家事移工薪資由每月1.7萬元調高至2萬元,這也是移工薪資睽違七年調漲。此外,中央也會提供低收及中低收入雇主薪資補貼每月3,000元,最長補貼3年;其他一般雇主則於今年底前每月補貼1,500元,最長補貼4個月。
不過,根據勞動部調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缺工影響,已經有超過五成的雇主,早就幫家事移工調薪,勞動部特別提醒雇主們,如果片面將移工薪資從原本高於2萬元的條件降至2萬元,就會違法。
勞動部表示,針對已經在台工作,且完成勞動契約簽訂的家事移工,如果勞雇雙方要變更月薪,須經由勞雇雙方重新「合意」約定,且條件不可以比「工資切結書」所驗證的更差。
勞動部提醒,若雇主有上述違法情事,除了必須負起民事的損害賠償責任外,當勞動部查明屬實,也可以依照「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中的「薪資未全額給付」,開罰雇主6萬至30萬元,最重則可廢止聘僱許可。
責任編輯/吳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