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家人到花蓮報名立槳海上活動,卻意外溺斃。事後家屬發現,教練沒有救生證照,怒告業者過失致死並求償912萬元。但檢方相驗認定,男子死於心臟病發,但卻沒主動告知相關病史,因此不起訴處分;花蓮地院也認定教練無過失。但針對業者沒幫客戶投保傷害險,導致家屬無法受理給付,法院判賠83萬多元,全案還可上訴。

回程途中槳板翻覆墜海 男抽搐溺水送醫仍不治

就在前年10月,56歲戴男與家人報名玩SUP,不料在海中準備返回時,教練跳上男子板上,導致槳板翻覆,男子墜入海中,教練並沒有將他扶起,而是讓他抓著板子游水上岸。 男子在海中抽搐溺水,經過搶救回天乏術。

無救生員證照、未投保傷害險 家屬怒求償912萬

家屬事後指控,教練沒有救生員證照,另外業者也沒有為遊客投保傷害險,導致家屬無法請領傷害險死亡給付,要求賠償912萬元。只是檢方相驗判定死因為心臟病發,但男子卻沒有先行告知,法院認定業者、教練並無過失。花蓮地院發言人黃鴻達表示,「有心血管疾病,他當時並沒有明確告知,這部分請求是無理由。」

雖然教練、業者都沒過失,但業者當時未依規定幫遊客投保傷害險,依照比例計算,判賠83萬餘元。當事業者其他教練表示,「都還會再做團體意外險的保護。」 

業者目前已根據規定投保,並低調表示,尊重司法判決。雖然全案還可上訴,不過開心出門卻無法平安回家,賠再多也無法彌補家屬心中的痛。

花蓮/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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