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博因貪汙收賄、逃漏稅等罪名入獄服刑。圖/翻攝自AP Direct(資料畫面)
李明博因貪汙收賄、逃漏稅等罪名入獄服刑。圖/翻攝自AP Direct(資料畫面)

高齡81歲的南韓前總統李明博,因貪汙收賄、逃漏稅等16項罪名,遭到檢方起訴,最後被判17年徒刑定讞,入獄後的李明博多次以年事已高、糖尿病導致健康狀態惡化為由,申請特赦都沒成功,不過南韓檢方今(28)天召開審議委員會,決定讓李明博停止服刑3個月。

根據韓媒報導,水原地方檢察廳在當地時間28日下午2時(台灣時間下午1時),召開審議委員會,針對李明博等轄區內受刑人所申請的停止服刑案進行討論,決定讓前總統李明博暫停執行服刑三個月。

水原地方檢察廳說明,是考慮到申請人的健康狀況,根據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結果,存在因執行判決而損害健康的風險。《刑事訴訟法》規定了7種情況作為暫停執行監禁的條件,包括執行刑罰可能會嚴重損害健康,或妨礙挽救生命的情況,或年齡在70歲或以上的情況。

責任編輯/林均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