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長的隨扈,一名北港分局的黃姓員警,去年因為用彈弓射擊虐狗,還闖入鄰居家動用私刑傷人,遭鄰居PO網,沒想到黃姓男子竟公報私仇,買毒來栽贓陷害鄰居,最後被警方識破,黃姓員警不僅丟了工作、被停職處分,還被雲林地院依誣告罪,重判他兩年半徒刑、褫奪公權三年,全案還可再上訴。

黃男去年因用彈弓虐狗,還闖入鄰居家傷人遭到PO網。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雲林議長隨扈彈弓虐狗 遭制止竟闖屋動私刑

去年七月,黃姓男子持彈弓攻擊虐狗,被鄰居發現制止,他竟惱羞成怒,闖入人家動手毆打對方,還將人打傷,整個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事後發現動手的竟然是人民褓母,還是雲林議長的隨扈。

雖然之後雙方達成和解,以為事件就此告一段落,沒想到黃男卻懷恨在心,買毒品偷放在鄰居車內,栽贓對方販毒,幸好最後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一切都是黃姓員警搞的鬼。

嫁禍不成反遭警識破! 隨扈依誣告罪判2年6月

雲林地方法院庭長王紹銘指出,「(黃男)身為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誣告罪,而且在事證明確下,還否認犯罪」,最後法院將他依涉販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誣告罪,重判他兩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三年。

而事發後第一時間,北港分局也將黃姓員警從偵查佐改調制服警員,並在法院判決後,將他停職處分,北港分局副分局長吳柏源表示,「目前黃員已停職中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行政責任。」

不過附近鄰居向記者表示,黃男平時的為人處事很好,不當警察「很可惜啊」;黃姓員警知法犯法,甚至利用職務之便,公報私仇,為了報復鄰居,買毒栽贓陷害,害人害己,最後害得自己丟了工作,還得吃上官司。 

雲林/郭振益 責任編輯/吳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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