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熊蜂歸類為魚類。圖/翻攝自YouTube
法院裁定熊蜂歸類為魚類。圖/翻攝自YouTube

「熊蜂」是蜜蜂科的一種,雖然牠們的生命週期很短,但是對一些農民來說,噴灑殺蟲劑對瀕危的熊蜂來說是更致命的威脅,多年前美國加州就將熊蜂列入瀕危物種的名單,不過有農業團體表示,熊蜂是陸地無脊椎動物,並非瀕危物種法案的保護項目,前兩天加州上訴法庭裁定,「熊蜂在法律上可以被歸類為一種魚類」,保育團體於法院這種充滿彈性的擴大解釋給予肯定。

農民無法噴灑殺蟲劑影響收成 要求法院除名熊蜂為瀕危物種

熊蜂的生命週期往往很短,大多數只有一到兩個月,牠們會授粉,但對於種植杏仁、柑橘和棉花等農民來說,無法噴灑殺蟲劑,嚴重影響收成,於是向法院遞狀,要求法院將熊蜂從瀕危物種名單中除名。

根據外媒報導,加州瀕危法保護的對象包括鳥類、哺乳動物、魚類、兩棲動物和爬行動物,2018年加州將4種不同的蜜蜂物種列為瀕危物種,引發一些農民團體反彈,強調熊蜂不屬於保護對象的任何一類。

加州瀕危法案保護對象。圖/翻攝自YouTube

熊蜂是無脊椎動物「可歸為魚類」 法官:有義務自由解釋

不過外媒報導指出,加州法院裁定,因為熊蜂是無脊椎動物,牠們可被歸類為魚類,而魚類有受到法令保護。

加州瀕危法案有關魚類的定義,當中有一項是無脊椎動物,前兩年加法院裁定法案中的無脊椎動物,僅適用於海洋無脊椎動物,像是海葵或海膽,不過上訴法庭的法官辯稱,他們有義務自由的解釋法案條款,陸生無脊椎動物熊蜂也可以被納入「魚類」的保護範圍。

加州瀕危法案的魚類定義。圖/翻攝自YouTube

國際中心/劉泳暐 編撰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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