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者、居隔「怎麼請假」? 一次看懂。圖/指揮中心提供
確診者、居隔「怎麼請假」? 一次看懂。圖/指揮中心提供

國內本土疫情飆升,行政程序來不及通知大量確診者,居隔通知書更是無法及時開立,許多民眾都遇到沒有通知書,無法向公司請假的情況,對此,勞動部表示,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可以在請假結束後30天內補上。

勞動部說明,勞工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隔離、檢疫,以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家屬,得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第3項規定請防疫隔離假;孩童自主防疫期間,勞工可依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及本部相關規定請防疫照顧假或家庭照顧假。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勞工請假時如還沒收到隔離通知書,可先以健保快易通APP或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作為證明,這些文件如果已經可以證明勞工請假理由及日數,不一定要有隔離通知書;如果還是不能佐證的話,最晚可在請假結束後30日內(亦即,最後一日請假日之翌日起算30日內),向雇主補提供隔離通知書。

另外,由於衛生主管機關處理舊案補發需要時間,於該函下達日(5月20日)前尚未收到隔離通知書者,在該函下達日後30日內(即6月19日前),再提供給雇主即可。

勞動部呼籲,雇主共同配合防疫措施,守護職場勞工健康安全,也請雇主多多擔待體諒。勞雇雙方如因請假證明事項有所爭議,也可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協助處理。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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