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外來野生動物入侵影響本土生態環境,行政院農委會將分屬53項貨品的8,478種外來野生動物增列輸入規定代號「111」(管制輸入),自111年6月1日起生效。未來非經經濟部專案同意,均不得再輸入至國內,以從源頭阻絕外來種入侵,違者最高可罰100萬,詳細名單可至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站查詢。
農委會林務局表示,行政院極為重視外來種入侵課題,為從源頭加強管控,本次禁止輸入動物名單,是由農委會林務局、漁業署、及海委會海洋保育署等中央主管機關,分別就權管之動物類群盤點出具入侵風險之物種,再與專家學者及相關權益團體共同研商後決定。
禁止輸入名單包含哺乳類1種、鳥類約250種、爬蟲類約1,060種、兩棲類約250種、無脊椎動物約6,800種、陸域及海域水產動物(含觀賞用淡水魚及非觀賞用之活魚)122種,共計約8,478種動物。
其中除了常見的寵物如家八哥、黑領椋鳥、巴西龜等物種外,也包含了可能直接或間接影響本土物種或造成農作物損害等入侵風險高的物種,如浣熊、黑白南美蜥、紅肚龜等動物,而林務局近年積極移除的埃及聖䴉、綠鬣蜥及海蟾蜍亦名列其中,目前也持續盤點可能具有入侵風險之其他物種,將動態增補公告禁止輸入。
林務局提醒,6月1日公告正式生效後,未經許可輸入上述公告物種,除可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裁處20-100萬元之罰鍰外,亦可能違反貿易法及海關緝私條例等規定,請國人留意避免觸法。
責任編輯/陳耿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