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函各校,學生請防疫假從寬認定。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教育部發函各校,學生請防疫假從寬認定。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國內本土疫情持續升溫,教育部日前宣布5月8日起更改停課規範,國高中生改為匡列確診者鄰近座位的「九宮格同學」實施3天防疫假,引發學生和家長反彈,教育部今(10)日以最速件發函各校,請學校從寬認定防疫假,不應強制要求提供證明文件,也不得扣減成績。

教育部說明,因應疫情及各地區、家庭面臨的情形差異,學生家長如果有基於防疫目的,讓子女請假者,請學校審酌個案情形從寬認定予以「防疫假」,不應強制要求提供特定證明文件,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也不扣減學業評量成績。

疫情期間學校辦理相關研習及集會活動,教育部提醒,依教育部最新修正的管理指引辦理;如果學生自發性舉辦或參與的活動,學校可提醒學生遵守相關防疫規範,並同意學生參與,以維護兒少最佳利益及受教權益。

另外,為了保障疫情期間學生實施放疫假期間的受教權及相關權益,教育部表示,國民中小學學生如果不能參加定期評量,經學校核准給假者,得補行評量,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為原則;針對居家線上學習的學生,依照指引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業成績評量,若經學校核准給假參加補行評量者,成績以實得分數計算,不得因故給予差別分數。

高中職部分,如果學生停止到校上課,導致學校原規劃的學業成績評量方式,包含日常及定期學業成績評量,有實施困難時,建議學校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召開相關會議,審酌調整定期學業成績評量的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需要調整該學期的日常及各次定期學業成績評量占分比率,同一年級、同一科目的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教育部也提到,為因應請防疫假學生的學習需求,教師得採多元、彈性方式指導學生學習或進行自主學習,或在學生恢復到校上課後視實際需要,針對學習進度落後部分提供協助,所需的教師鐘點費由學校預算支應或向主管機管申請補助。

教育部發函各校從寬認定防疫假。圖/教育部提供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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