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雕師蔣男因不滿超商店員勸導戴口罩,持刀刺殺店員。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紙雕師蔣男因不滿超商店員勸導戴口罩,持刀刺殺店員。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桃園市龜山區某超商去年11月發生刺殺店員事件,知名紙雕師蔣男因不滿被店員勸導戴口罩,持刀殺害店員,桃園地檢署今(18)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起訴蔣嫌,認定蔣嫌行兇時無精神障礙等情形,建請法院處以重刑。

檢方調查,去年11月21日凌晨5點多,蔣男未戴口罩進入超商,店員勸導他戴口罩,兩人發生口角,蔣男萌生殺意,返家變裝後再度前往超商,並拿刀攻擊店員,造成店員左胸被砍3處,店員緊急送醫後不治。

蔣嫌坦承犯案,但辯稱罹患精神疾病,長期在身心科看診並服用精神科藥物,案發當時記憶很片段,只記得很很瑣碎的扭打、廝殺的印象,比較記得的片段是被警察圍著,雖然知道自己有殺人,但感覺不到自己殺人,只記得有刺被害人,但不知道是怎麼刺的。

檢察官偵辦此案期間,為調查蔣嫌行兇時的精神狀況,找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精神科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團隊,對蔣男實施精神鑑定,結論為蔣男雖有睡眠節律障礙、非特定之焦慮疾患、非特定之憂鬱疾患、鎮靜安眠藥物使用疾患,但非屬重大精神疾病,其智力、判斷力、認知功能等皆在正常範圍內,精神疾病診斷亦不致影響被告生活功能。

檢方認定,蔣男行兇時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的情形,且審酌被告僅因細故,就對被害人痛下殺手,手段兇殘,使被害人家屬喪失至親,將蔣男依涉犯刑法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量處被告重刑。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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