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28歲王小姐在頭份一間塑膠工廠擔任包裝員,沒想到在進行作業時,右小腿不慎被捲進機器中,導致小腿截肢,事發後王小姐指控,公司只包1萬元慰問金,對她不聞不問,還說只是截肢而已;業者強調,事發至今醫療費用已經支出50、60萬,對方求償2000萬才協調破局。縣府勞工局介入調查,發現工安意外發生後8小時,業者沒有通報,已經違規。

女右小腿不慎捲機器遭截肢 控公司冷回「只是截肢而已」

王小姐穿上義肢,努力復健,練習走路,原本在工廠應徵文書助理,因為包裝員缺人,王小姐竟在沒有經過訓練的情況下,被調去協助包裝工作,沒想到發生工安意外。

王小姐表示,當初她為了處理機器漏粉問題,站上機台,沒想到右腳不慎遭機器捲入,右小腿截肢,事後她控訴,術後公司給予1萬元慰問金,但公司認為是她操作失誤,沒必要調解或賠償,當她提出調解請求,提到賠償與工作保障時,公司認為賠償10萬已足夠。

王小姐也指出,工作上沒有正規的員工職業訓練,而且這是她第二次受傷,公司甚至冷回「截肢而已不嚴重啦,裝個義肢就能走了」。

業者回應「怕打擾沒聯繫」 稱付50-60萬醫藥費

對於王小姐的指控,業者回應,當初王小姐情緒十分低落,只是想要安慰她,沒想到被誤會,加上怕打擾她養病才沒有積極聯繫,受傷至今王小姐前後醫療費用大概已經支付5、60萬,沒有推卸責任,業者也提到,王小姐要求的求償金額是2000萬,「開的金額實在略大」。

縣府勞青處也介入協調,苗栗縣府勞青處長彭德俊表示,雙方在共識部分有點落差,這部分是調解不成立,勞青處另外發現,意外發生後8小時,業者沒有依規定通報,已經違規,後續將會協助王小姐申請職災補償。

苗栗/張興傑 責任編輯/林湘芸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