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涉「三中案」,今日一審宣判。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馬英九涉「三中案」,今日一審宣判。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中視、中廣、中影「三中黨產」,「三中案」造成國民黨損失72億9174多萬元,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案件經過3年審理,今(27)日上午11點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

另外,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公司前總經理汪海清同樣獲判無罪,前立委蔡正元業務侵占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6月徒刑,蔡妻洪菱霙、蔡岳父洪信行無罪。

台北地檢署在2018年7月起訴馬英九、前立委蔡正元等6人,檢方認定,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3人,涉犯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之背信等罪嫌;另外3名被告蔡正元夫婦、岳父洪信行,分別涉犯刑法業務侵占、公益侵占、背信、洗錢、商業會計法等罪嫌。

今年8月10日台北地院開庭進行最後答辯,馬英九為自己進行無罪答辯,並強調自己從政奉公守法,沒拿黨產放進口袋,更沒收買家的錢,直指檢察官是「非常規起訴」;檢方則認為,馬英九犯後態度不佳,應從重量刑,並沒收犯罪所得。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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