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紓困4.0已經陸續匯入民眾帳戶,但高雄卻有一名男子遭到老闆要求「上繳紓困金」,因為老闆說,投保職業工會才能申請紓困金,但投保的錢是公司出的,因此紓困金本來就該上繳,且若員工不從,甚至還要扣留薪水,對此勞工局表示,紓困金屬於個人財產,老闆若強行扣款或不支薪將會觸法。

員工提離職 遭雇主逼員工上繳紓困金

國內疫情持續嚴峻,各行各業受到嚴重衝擊,政府也推出紓困方案,緩解民眾 經濟壓力,但高雄一名男子才剛領到補助,就被雇主要求交出。其他餐廳業者表示,這本來就是勞工的權利,為什麼會變成老闆的。

男子朋友上網爆料,這名男子原本在餐廳擔任服務生,每月薪水快3萬元,9日向老闆提出離職,老闆突然說,公司都沒保勞健保,而是用保費較高的職業工會,員工才能申請紓困金,因此要求上繳,甚至還扣留薪水。

老闆要求員工上繳紓困金。圖/台視新聞

老闆強詞奪理「保費我繳」 員工怕連薪水都拿不到

而面對員工不肯妥協,老闆再三用訊息說服,先強調保費不是員工自繳,發薪水的人是他,看到員工查找勞工局法條,老闆又說,「這單純是認知默契的問題,公司自己也有勞資顧問,所以問題都很清楚,未來有機會你當老闆就會懂了」,一番強詞奪理,讓員工束手無策,就怕連基本薪水都拿不到。

雇主強詞奪理,要求員工上繳紓困金。圖/台視新聞

雇主以薪水要脅最高可罰100萬 強調「紓困金是員工的」

高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長陳俊源解釋,雇主如果沒有徵得勞工同意,自己從勞工的薪資扣除相關費用,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可處罰鍰2萬到100萬元。 

對此勞工局表示,若公司雇用5人以上,需替員工加保,反之則不強制,但無論有沒有保險,紓困金就是員工的,身為雇主卻手握薪資脅迫交出,不僅違法,更讓紓困金的意義變了調。

企業投保標準。圖/台視新聞

高雄/田宇涵、柯承浩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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