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74年歷史的三明治名店「洪瑞珍」,爆發商標權之爭,堂兄堂妹對簿公堂,堂兄告贏堂妹。老店二代接班人洪峻聲認為堂妹侵害商標法,因此提出告訴,經智財法院審理後,認定堂妹夫婦侵權屬實,除了得賠償80萬元外,之後也禁止使用「洪瑞珍」作為公司名稱。

二代經營者:捍衛自家品牌權益不被濫用

簡潔包裝,配上紅色商標,這是大家熟悉的老字號三明治品牌洪瑞珍,經營至今已經有74年歷史,但交接給第二代後,卻爆發商標權之爭。二代接班人洪峻聲與他的堂妹洪毓姍,為了「洪瑞珍」的商標權撕破臉,自家人鬧上法院。

洪峻聲表示,自己擁有「洪瑞珍」的註冊名稱及圖形商標權,但堂妹夫婦卻在2018年擅自使用洪瑞珍商標,開店販售三明治,洪峻聲提告後雙方達成和解,堂妹雖然承諾不再侵害商標,但後續還是使用洪瑞珍傳世等名義販賣,他不得已只好再次對堂妹提出民事訴訟,並求償500萬。

商標爭奪! 妹判賠80萬不得使用「洪瑞珍」

智慧財產法院認定,堂妹洪毓珊確實使用洪瑞珍名義,已經違反商標法,判她敗訴並不得再使用洪瑞珍三個字,且須賠償80萬元,全案可上訴。老店洪瑞珍經營有道,甚至跨足海外市場,這回卻因為商標權對簿公堂,親屬間想必也不樂見。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林庭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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