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強調,重啟3號機組合法。圖/台視新聞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強調,重啟3號機組合法。圖/台視新聞

台中市府環保局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重啟3號機組投煤發電,依違反《空污法》重罰2千萬元罰鍰,經濟部今(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力挺台電,經濟部強調,環保署已撤銷廢照處分,且台中市府廢止許可證的主張已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台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3號機,在2019年12月25日被台中市府廢照,2020年2月25日環保署撤銷廢照,等於廢照無效,2、3號機仍有操作許可,已回到展延審查狀態。

曾文生指出,環保署撤銷台中市政府處分最主要的理由,是台中市政府用公文寫錯為由,撤銷2號機、3號機的操作許可,作為一個行政單位,用「誤繕公文」做理由,加上撤銷許可的是關於民生用電非常重要的公共事業,「環保署撤銷的理由正當性,是不言可喻」。

此外,曾文生提到,台中市政府不服,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停止執行撤銷處分的訴訟,去年10月29日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申請,代表行政法院也認為,台中市政府主張停止執行環保署處分是不對的,而行政法院的判決再次確認2號機、3號機的操作許可依然存在,「2號機、3號機的啟動是合法,一個合法的機組依照需要來啟動,何來偷偷摸摸之說」。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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