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產業公會聯合指控家樂福,強索294億新店開幕贊助費。圖/台視新聞
11家產業公會聯合指控家樂福,強索294億新店開幕贊助費。圖/台視新聞

台灣通路史上頭一遭,供貨商集體槓上量販龍頭「家樂福」!「家樂福」在2020年收購頂好超市,改裝196家門市,有供貨商向公會反應,家樂福為此向他們,強制收取「新店贊助金」,金額從上萬到上千萬都有,總金額上看294億,質疑家樂福根本是拿贊助金來買單當初的收購金額,而且還直接從貨款扣取,痛批相當不合理,總計有11個產業公會,連署向公平會陳情。

11公會控家樂福 強索新店開幕贊助費

產業公會表示,早在商品上架頂好時,就已經收取過一次贊助費,廠商怎麼也沒料到在原店鋪改名時,又被新老闆要求再收取一次,猶如被扒兩層皮。3千家供應商、196家店面,以一家要繳5萬計算,贊助金額高達294億元,不免令人質疑,家樂福根本是強收廠商贊助金去買單頂好的收購金額。

不滿兩度被收取贊助費,11家公會槓上家樂福。圖/台視新聞製表

上架頂好已收贊助費改名再收 供貨商:扒2層皮

台灣糖果餅乾麵食工業同業公會總幹事陳朝陽控訴,「他(供貨商)還是供應同一家店,只是換個招牌,就好像人家換了鮭魚的名字,他還是同一個人啊,(甚至)直接你的貨款有的直接就扣,有的是金額很多的,我所知道還有3、4,000萬的。」

供貨商槓量販龍頭 家樂福冷處裡

對於廠商控訴,家樂福選擇冷處理,只發聲明強調,原頂好店鋪改裝,不是只有更換招牌這麼簡單,也包含了門市整體系統和設施更新,單間門市改裝成本,最多可達1,200萬元,也強調扣款的契約義務,和併購頂好後的市場力量無關,更沒有外傳以市場力量要求各供應商簽約的情形。

家樂福聲明內容。圖/台視新聞製表

贊助費高達294億!家樂福疑要廠商買單收購案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能否勝出?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指出,若家樂福直接從廠商的貨款裡面扣贊助費,行為就較可議,也強調若企業違反公平法第25條,最高可被裁罰2,500萬元。

中間是否有可議之處,就要看公平會最終調查結果,才能知曉。

台北/陳詩雨、陳建國 責任編輯/吳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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