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詐領助理費。圖:台視新聞(資料照)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詐領助理費。圖:台視新聞(資料照)

新黨籍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從2008年至2020年共詐領了300萬元,被檢方認為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共犯等嫌疑,1月27日向法官聲請羈押,士林地院裁定2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昨(5)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士林地院,預計8日上午10點半傳喚潘懷宗開庭,再次決定是否羈押。

士檢大動作搜索6處 扣押行動電話存摺

新黨台北市議員潘懷宗五連霸當選,近期被爆出涉嫌詐領助理費遭調查;潘懷宗在2002年開始擔任議員,卻被查出他和陳姓辦公室主任,從2008年開始到去年,涉嫌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薪資,並且挪作私用,不法金額超過300萬元。

經長期蒐證,士林地檢署1月26日大動作持搜索票搜索6處並扣押行動電話、存摺等相關證據,通知潘懷宗等7名被告和4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方1月27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下午立即召開羈押庭,傍晚羈押庭結果出爐,法官裁定潘懷宗200萬交保、陳姓辦公室主任1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不服,向高院提出抗告。

潘懷宗200萬交保 高院撤銷發回士院更裁

高院審理後認為,潘懷宗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定他有偽造證據、勾串共犯之虞,卻裁定以200萬元交保,保證金難以確保他不會勾串,也未說明為何認定具保及限制出境出海即可替代羈押,高院認為士院裁定理由不完備,檢察官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士林地院重審。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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