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變換車道未全程打方向燈慘收2罰單。圖:台視新聞
駕駛變換車道未全程打方向燈慘收2罰單。圖:台視新聞
  • 不到1分鐘連收2罰單,駕駛傻眼「檢舉達人」。
  • 換車道定位才能關方向燈,警方表示一切依法處理。

彰化北斗一名男駕駛在45秒內同時收到兩張罰單,被檢舉兩次都是因為變換車道沒有全程打方向燈,一共被開罰4200元。當事人不滿直呼「碰到檢舉達人」,將提出申訴。

沒全程打方向燈被開2張單 民眾質疑不符比例原則

林姓駕駛日前一連收到兩張檢舉罰單,而且違規時間相差不到1分鐘,驚呼自己碰到了檢舉達人,他回想當天從彰化福興鄉平面道路開上西濱快速道路,因為變換車道沒有全程打方向燈,就分別收到1200元和3000元的罰單,他表示自己開車40年,第一次碰到這種狀況。

對此警方表示,六公里內不連續開罰,僅限超速罰單,而且車輛變換車道,必須到定位後才能將方向燈關閉,點出駕駛確實違規。

然而當事人認為短短45秒內,而且當下只是提前0.1秒切掉閃燈,並不是沒打方向燈,因此感到莫名其妙,且感覺不符合裁罰比例原則,將提出申訴。

駕駛犯2次違規才開罰 警強調依法處理

面對民眾不滿,鹿港分局第五組組長施性德說明:「取締超速才適用以違規地點,相距六公里與相隔六分鐘,本案屬於兩次的違規行為,警方才依法予以舉發。」

轄區警方強調,一切依法處理,這回林姓駕駛,確實有違法行為,同時也提醒民眾,開車行駛道路,要變換車道時,務必等車輛到定位後,再將方向燈關閉,避免發生類似爭議。

彰化/戴榮懋、林書弘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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