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假釋出獄。圖:台視新聞
魏應充假釋出獄。圖:台視新聞

頂新前董座魏應充涉劣油案,遭判4年8個月徒刑,2020年1月8日魏應充入監服刑,由於先前他因油品標示不實被判刑2年,入監服刑1年8個月後假釋,折抵羈押期間,魏應充服刑時間已過半,報請假釋獲准,今(19)日下午5點魏應充步出監獄,可以回家過年。

魏應充2019年因涉頂新劣油案,被最高法院判處5年9個月,他先前因味全油品標示不實,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入獄後假釋出獄,台中高分院裁定頂新劣油案和味全混油案應合併執行徒刑4年8月。

魏應充去年1月8日入監,服刑逾1年,加上先前已服刑期、羈押天數,符合假釋資格,監獄向矯正署報請假釋,經法務部裁准後,台中高分院今日上午裁准魏應充假釋付保護管束,台中高分檢下午2點以電子公文向矯正署發出假釋付保護管束命令。

魏應充下午5點戴上鴨舌帽和口罩,走出八德外役監獄,面對媒體提問,魏應充不發一語,微微點頭示意,。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林湘芸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