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陽花學運案判決逆轉,最高法院撤銷有罪判決。圖:台視新聞資料照
2014年太陽花學運案判決逆轉,最高法院撤銷有罪判決。圖:台視新聞資料照

2014年3月「太陽花學運」成員佔領行政院,學運領袖魏揚、陳廷豪、許立等8人被依「煽惑他人侵入建築物」罪嫌起訴,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無罪,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有罪,各處2至5月徒刑,魏揚等人不服上訴至三審,最高法院今(18)天撤銷高院二審有罪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最高法院認定,二審未說明魏揚等人是否主觀認知有煽惑他人犯罪,也未釐清客觀上是否符合煽惑條件,有調查未盡、理由不完全的違誤,因此將全案撤銷。

對於最高法院判決結果,律師團代表何朝棟律師表示,肯定最高法院的判決見解,希望高等法院能夠依循最高法院判決,詳實調查。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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