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健康管理者禁止到餐廳聚餐。圖:台視新聞
自主健康管理者禁止到餐廳聚餐。圖:台視新聞
  • 指揮中心宣布,禁止自主健康管理者參加多人聚會,違者最高可開罰30萬元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宣布,禁止自主健康管理者參加聚餐或聚會,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明文禁止的活動包括聚餐、聚會,開會、唱KTV、吃尾牙,以及到餐廳吃團圓飯等,若違規被抓到,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開罰30萬元。

去年12月高雄爆出一名自主健康管理者和朋友吃火鍋後確診,指揮中心在跨年首度啟用「電子圍籬2.0」,也找到多名自主健康管理者違規參加演唱會。

疾管署今(7)日在官網更新「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遵守事項問答輯」,除了原有的自主健康管理者應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參加大型活動外,規範中特別提到,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禁止聚餐或聚會,因用餐時無法全程佩戴口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避免外出用餐,建議可外帶食物儘速返家食用;聚餐或聚會為交流場合,難以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也難以避免近距離交談,具有傳染風險,因此禁止。

針對禁止參加大型活動,指揮中心說明,大型活動具有參加人數眾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的特性,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聚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雖然自主健康管理者雖然感染風險已降低,但仍無法完全免除。

至於自主健康管理者可以到超商或超市買東西?指揮中心表示,自主健康管理者如沒有出現任何症狀,可正常生活,進入超商或超市須全程佩戴口罩,不過這些場所容易與不特定人士近距離接觸,如果場所內人潮已多、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時,應避免進入,或儘速離開,避免長時間逗留。

指揮中心強調,如果未確實遵守各項自主健康管理規定,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居家隔離」後的自主健康管理者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居家檢疫」後的自主健康管理者或一般自主健康管理者可開罰1萬元至15萬元。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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