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素如涉雙子星索賄案,更一審改判7年半定讞。圖:資料畫面
賴素如涉雙子星索賄案,更一審改判7年半定讞。圖:資料畫面
  • 賴素如涉「雙子星收賄案」,更一審遭判7年6月,23日高院駁回上訴定讞,賴素如確定要被關
  • 據了解,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被檢方指控,在2011年向太極雙星收賄100萬元,以護航得標

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捲入雙子星收賄案,更一審遭判7年6月,而今(23)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賴素如確定要被關,而最高法院也立即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據了解,賴素如被檢方指控,在2011年間以護航太極雙星取得雙子星開發案為由,透過白手套向太極雙星索賄,不法所得至少一百萬元。

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因「雙子星案」確定入獄,據了解,賴素如當初擔任台北市議會第11屆交通委員會委員兼第二召集人,並負責審查台北市捷運工程局的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期間涉嫌幫太極雙星團隊與其他廠商競爭,並透過彭姓白手套向太極雙星索賄。

賴素如最後收下前金100萬元,遭檢方於民國102年7月依貪污等罪起訴,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賴素如在103年10月遭判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經上訴後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在105年遭判9年徒刑,褫奪公權9年。

更一審認為,賴素如是法學博士,還是執業律師,受民意託付領國家高額俸祿,竟還收受賄賂,有損公務員形象,因此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100萬元沒收。賴素如再上訴最高法院,但高院認為更一審判決已詳細說明如何認定,今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李成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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