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署為檢討空氣品質,提出「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公告場所」修正草案,最快明年上半年上路
  • 新制增加五類場所並優先管制,有敏感族群活動場所、大量公眾聚集、頻繁進出者、公立及大型場所
  • 環保署會不定期去做一些抽查的動作,若不合格,需在場館出入口張貼海報告知民眾

環保署擴大管制空品管理的場所,新制「應符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公告場所」修正草案最快明(2021)年上半年上路,新增五類場所,其中包括幼兒園、托嬰中心、運動健身中心等,場管除了要聘雇專責人員,還要擬定改善計畫書。此外,環保署也會不定期派人抽查,如果被查出不合格的場域,業者需在限期改善,而若後(2022)年複查還是超標,最高將處以25萬罰鍰。

室內空品有法可管! 新納入約2200家場所

環保署新增納管的場地,包括200人以上幼兒園、20床以上產後護理機構托嬰中心、面積達1000到2000平方公尺健身中心、區域醫院、護理之家,以及部分政府辦公場所等五類大型室內空間,而檢測項目有二氧化碳、甲醛、細菌數等等。此外,環保署目前新增的納管場所大約2200家。

對於空氣品質管理,運動中心業務部課務副理廖偉丞說,運動中心定期會請SGS檢測空氣品質檢測,運動中心設有二氧化碳偵測儀器,每天早晚會有固定時間自行做檢測的部分。對於接下來實施的制度,民眾表示,心裡會感到比較踏實、安心。

公告1年後若仍不改善 111年最高罰25萬

這項新制最快在明年上半年開始實施,而後若檢驗不合格,需在場館出入口張貼海報告知民眾。環保署表示,將給業者一年的緩衝期做改善,如果111年複查又不合格,最高可處25萬罰鍰。此外,環保署空保處科長謝仁碩還說:「針對抽查部分,會不定期去做一些抽查的動作」 。

台北/邱于庭、甘而棣 責任編輯/劉于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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