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遭警方以欺詐罪起訴,今(3)日上午出庭應訊,法官認為黎智英有潛逃可能,裁定不得保釋,案件延後至明年4月16日再訊。
香港警方8月進入壹傳媒大樓搜索,並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他的兩名兒子,以及4名壹傳媒高層,當時獲准保釋。黎智英父子及壹傳媒高層昨(2)日分別到警署報到,晚間香港警方立案控告黎智英欺詐罪,遭通宵扣留,今(3)日上午將在西九龍法院出庭。
根據香港媒體報導,黎智英昨日下午抵達旺角警署,被問到否擔心還押,黎智英回應不去想這些,隨即進入警署。黎智英的長子、次子均獲准交保,晚間律師指出,黎智英遭控欺詐罪,會通宵扣留,3日上庭,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行政總監黃偉強報到後也被警方控告相同罪名,通宵扣留。
黎智英今早和周達權、黃偉強由警車押送至西九龍法院應訊,由國安法指定的總裁判官蘇惠德進行審理,檢方認為3名被告涉案重大且有潛逃可能,提出案件押後的請求,蘇惠德接納檢方指控,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須還押至明年4月16日審訊,另外兩人獲准保釋。跟據香港法律,詐欺可處監禁14年。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