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今(9)日上午十點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其餘8名被告則遭判6至10年不等。對此,大陸委員會發布聲明,再度嚴厲譴責中國共產黨及港府假借國安名義打壓自由人權,要求停止政治迫害、立刻釋放黎智英,並呼籲國際社會警惕中共加速輸出極權的風險。
陸委會表示,黎智英遭香港國安法重判,不僅剝奪其個人人身自由,也踐踏言論與新聞自由,更是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陸委會指出,此案再次印證在中共所謂「一國兩制」下,香港基本法向港人所承諾的自由權利形同具文,「司法淪為政治打壓、清算異己的工具」。
陸委會進一步指出,中共及港府以「勾結外國及境外勢力危害國安」等罪名對黎智英施加重刑,是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等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意圖形成跨領域、跨疆界的寒蟬效應。陸委會表示,這不是香港的特殊事件或單一個案,而是中共加速極權輸出的警訊。
陸委會說,「提醒國人以香港的慘痛經驗為戒、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由生活」,同時呼籲國際社會「對中共侵蝕自由人權的作為提高警覺,與台灣共同捍衛自由民主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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